私人物品发往越南实施新规

物流巴巴2017-05-05 11:05:27阅读: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了移民的频繁往来,企业工作人员和移民前往目的国需要分运行李的情况和业务也越来越多。物流巴巴网接香港D记通知,所有以行李发往越南的私人物品,需符合如下条件,否则将会扣关,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私人物品发往越南实施新规
  具体如下:
  1、收件人需为个人。
  2、收件人需在货物报关之日起30天内提供货物的到达信息及货物的价值证明处理清关。
  3、随货需要有收件人护照复印件。
  4、在货物到达越南时填写并提供行李申报表。
  香港DHL对越南私人物品的要求:
  凡寄往越南的私人用品,需提供收件人护照给海关,并作不随身行李声明(unaccompanied baggage declaration),货物到达越南时由收件人完成不随身行李声明(unaccompanied baggage declaration)后,货物才可清关入境,否则货物将会被直接退回发运地,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越南禁止进口的商品:
  越南禁止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除工业用以外的易燃易爆物、毒品、有毒化学品、军事技术设备、麻醉剂、部分儿童玩具、规定禁止发行和散布的文化品、各类爆竹(交通运输部批准用于安全航海用途的除外)、烟草制晶、二手消费品(纺织品、鞋类、衣物、电子产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医疗设备、室内装饰)、二手通讯设备、右舵驾驶机动车、二手物资、低于30马力的二手内燃机、含有石棉的产品和材料、各类专用密码及各种密码软件等。
  越南关税制度:
  越南现行关税制度包括4种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东盟自由贸易区税率及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税率。普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高50%,适用于未与越南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国家的进口产品。原产于中国的商品享受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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