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寄递指南
(4月21日更新)
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防疫物资出口需求迅速增长。为了帮助大家更顺利地寄递防疫物品,我们更新了中国内地出口防疫物资的寄递指南,供您参考。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每票托运货物的清关要求,以进出口海关实际要求为准。如因托运物品不符合海关标准导致的快件毁损灭失,顺丰无法提供赔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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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防疫物资,需要哪些资料和注意点?
所有防疫物资需为正规厂家生产、杜绝三无产品,包装必须以可以零售包装为标准,必须为规范的彩袋/纸盒包装。货物包装需有合格证,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生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技术标准、材质、厂家等。
货样类非医用防疫物资
且申报价值低于5000CNY,
可按C类快件清关
发票
如实提供品名、品牌、价值及数量信息
出口非医疗物资确认函
提供正本并加盖发件人公章/业务章
申报要素
如实准确提供详细品名、品牌、成份含量、规格型号、用途、数量、价值等申报要素,品名必须填写“非医用或个人防护用”
非医用防疫物资且申报价值高于5000CNY,或客户有出口正式报关需求
需D类正式报关
装箱单
如实提供品名数量等信息,并与发票信息一致
合同
与发票、装箱单信息一致
代理报关委托书/电子委托
无特殊要求
根据托寄物HS code,如实、准确提供详细品名、品牌、成份含量、规格型号、用途等申报要素
医用防疫物资,
出口医疗物资申明
1、加盖发件人公章并提供正本 2、声明中所有项不能为空,所填内容需与发票箱单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保持一致
质量安全承诺书
加盖发件人公章并提供正本
医疗器械注册证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发件人公章
检测报告(CMA 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合格证需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生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技术标准、材质、厂家等信息
出口报检电子底账编号
新冠病毒检测测试剂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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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医用防疫物资?
医用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口罩(税号6307900010)、医用防护服(税号6210103010、3926209000)、红外测温仪(税号9025199010)、呼吸机(税号9019200010、9019200090)、护目镜(税号9004909000)、医用手套(税号3926201100、3926201900、4015110000、4015190000)、医用消毒巾(税号3005901000、3005909000)、医用消毒剂(税号3808940010)、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税号3822009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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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医用口罩和非医用口罩?
口罩按照用途分为医用、非医用两大类。医用口罩主要用于医疗防护,可以细分为医用防护、医用外科、一次性医用三种。非医用口罩根据使用场景,分为防颗粒物和日常防护两种。具体分类,参考如下,具体以海关政策为准。
通过口罩结构分辨:带有过滤阀的口罩一般不是医用口罩。
通过外包装的信息分辨:商品名称中带有“医用”“外科”或英文“surgical”、“medical”等字样的,一般是医用口罩。
通过适用标准分辨:
①出口美国流向:寄递至美国的口罩,外包装、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注明ASTMF2100的,可判定为医用口罩;
②出口欧洲流向:寄递至欧洲的口罩,外包装、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注明93/42/EEC(MDD)、EU2017/745(MDR)或EN 14683并加贴CE标志的,可判定为医用口罩;
③出口其他流向:寄递至其他流向的口罩,外包装、检测报告或证书上,注明GB 19083-2010、YY 0469-2011、YY/T 0969-2013的,可判定为医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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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非医疗物资确认函,出口医疗物资申明,质量安全承诺书?
请参考下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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